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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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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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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组织

1. 复试条件: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达到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复试:市政工程学硕、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单科成绩达到国家线,总分成绩大于等于280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硕、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单科成绩达到国家线,总分成绩大于等于275分。

2.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软件选用“新版腾讯会议”,要求考生注册2个腾讯会议账号用于两台设备同时登陆,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详情见http://yzb.xauat.edu.cn/info/1001/5263.htm

3. 复试时间:3月27-28日,按照短信提示加入复试QQ群。

4. 复试内容:由专业水平、外国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考核60分、外国语水平考核20分,综合素质考核20分。专业水平考核内容与《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市政工程学科分别组织命题。

5. 复试成绩所占比例:考生总成绩由国家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即

考生总成绩 =(国家统考成绩总分折算成100分)×0.7+(复试成绩100分)×0.3。

二、录取

1. 复试合格的免试研究生,直接录取且享受推免生优惠政策。

2. 参加2020年9月萃英计划复试合格考生,达到学院各学科复试线、满足《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萃英计划申请办法》对本科阶段成绩要求,直接录取。

3. 凡符合本院上述规定的复试条件,参加本院复试且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以学科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后进行录取。

4. 录取办法

(1)各学科在同等条件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录取顺序为:全日制学硕——全日制专硕,一志愿报学硕可以录取为全日制学硕、专硕,一志愿专硕只能录取为全日制专硕。

(2)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如不服从院内调剂(如一志愿学硕录取为专硕)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如因名额限制未能录入环境学院,可以调剂至本校冶金、化工、资源等学院。

电话:029-82202729

邮箱:emes@xauat.edu.cn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邮编:7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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