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环境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方式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硕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直博生: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条件
(一)硕士推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硕士推免上述规定外,另须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能力强、有突出科研成果。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环境学院招生专业为:
学硕——(081403)市政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71300)生态学
专硕——(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701)环境工程
每位环境学院导师限招 2 名推荐免试研究生。
直博生不超过相关专业博士录取人数的20%
四、奖励政策
1.享受学校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费标准*2年),一次性发放。
2.参评学业奖学金(8000/5000元)。
3.硕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享受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资助三年。
4.可自主选择指导教师。
5.学术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硕博连读预备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等。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五、接收程序
1. 预申请: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预计为9月底)。在此阶段考生可提前申请我校。
(1)提交材料。考生填写《202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与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上传至http://t1.ink/f/xa9epy。
(2)审核。学校审核考生申请材料,于9月份下旬对合格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时间由学院届时通知。复试时需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或论文发表、科研活动等证明材料原件。
复试合格的考生被我校预录取为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预录取考生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底开通,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按照提示步骤完成拟录取即可。
2.正式申请: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该阶段申请我校的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1)报考。已获得推免资格且欲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专业志愿。
(2)审核。学校审核考生填写内容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复试。
(3)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或论文发表、科研活动证明等材料原件,同时携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4)拟录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收后即可完成拟录取。
六、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否则不予录取。
2.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将被取消获得特殊奖学金资格。
3.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视其为统考考生。
4.申请人可进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或环境学院网站查看导师信息。
环境学院联系方式:
登录:http://t1.ink/f/xa9epy填报并且提交表单数据
加入QQ群:387703750
联系电话:0298220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