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师生新闻 >> 教务信息 >> 正文

【本科生】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5届毕业生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公示

作者:教学办

发布时间:2025-04-17

点击次数:

一、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计划)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6.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6学分,不低于20.5的选修环节学分(含不低于10分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且应获得艺术类通识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10),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环境工程专业(卓越计划)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5.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7个学分,不低于18.5学分的选修环节学分(含不低于10分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且应获得艺术类通识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10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环境科学专业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1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7个学分,不低于24的选修环节学分(含不低于10分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且应获得艺术类通识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要求者,并获得不低于10学分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电话:029-82202729

邮箱:emes@xauat.edu.cn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邮编:710055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官方微博公众号

  CopyRight © 2012-201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