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本科生专业选择提供更大的自由度,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更好的环境,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和西建大教〔2023〕19号《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执行整个转专业的具体工作,纪检委员监督本次转专业整个过程。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成 员:纪检委员、教授委员会成员、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遵循“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按照“自由选择、择优录取”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兴趣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对于申请转出学生,只要满足学校及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的我院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可依据专业兴趣进行申请。
三、对于通过教务处审核学生,学院不组织笔试考核,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依据《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3年校内转专业面试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对进入转专业面试环节学生按照综合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面试成绩不及格学生不予录取。
四、面试程序详见附件一。
五、对于面试成绩良好(面试成绩≥80分),因所报专业名额有限未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经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可转入本院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并填写本科生校内跨院(系)转专业承诺书。
六、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和《通知》精神为准。
八、本方案由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