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勇于创新,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专门知识;熟悉所研究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本学科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方向
1.水质净化与安全保障
2.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3.水环境修复与水质改善
4.膜分离与资源回收
5.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
6.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回收
7.环境健康与毒理
8.大气与工业废气污染物控制
9.环境友好材料开发及应用
10.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1.能源工业过程碳中和与系统优化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1个月内,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学院审查,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实行以导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制,采用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使硕士研究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知识和实验技能。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和补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1.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
包括公共基础课5学分,学科基础课6学分,学科方向课5学分。
2.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学科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包括政治、外语、数学和体育类等课程。学科选修课是按照各学科范围及研究方向而设置,以体现研究特色和学术专长,使研究生在本学科的某些领域掌握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
3.补修课
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以上本学科本科生的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补修课要求通过考试合格但不计学分。
4.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科研训练1学分和创新创业1学分。科研训练1学分基本要求是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并提交总结报告。创新创业要求见附表备注。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目的和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其研究工作应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且具有创新点或有新的见解。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应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等是学位论文阶段的必要环节。
2.选题和开题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并经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小组讨论审核,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3.论文撰写与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应认真对待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经常的指导,特别是对学位论文最后的把关。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第4学期末完成。导师及评议小组根据研究进展决定是否继续培养。
4.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经导师审核后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形成答辩稿。在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应根据论文评阅、答辩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正式的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七、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形成一定数量的反映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和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2021版)。
附表: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附表:市政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