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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083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结合本学科的优势研究方向,通过理论创新和技术研发,具备解决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技术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方向

1.水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

2.水源水质与安全保障

3.膜分离与资源回收

4.污/废水生物处理与资源化

5.污/废水物理化学处理与资源化

6.污水再生利用技术

7.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8.环境健康与毒理

9.大气与工业废气污染物控制

10.环境友好材料开发及应用

11.土壤污染控制及生态修复

12.能源工业过程碳中和与系统优化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实行以导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制。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博士研究生的个人特点,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制订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论文安排等的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安排。导师要全面关心博士研究生的成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即课程学习阶段和科学研究阶段。入学后首先进入课程学习阶段,随后或者同时(导师根据科研和具体培养要求定)进入科学研究阶段,也就是课题研究阶段。在课程学习阶段,主要是围绕培养目标,开设特色交叉课程,通过课堂授课、专题研讨和文献阅读等方式开展专业理论的学习,重视学科基础理论教育的整体性和科学性,在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上拓展个人的专题研究方向。在课题研究阶段,主要是通过科学研究,努力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能力,通过探索性研究,提出创新性的新见解、新体系或新方法,在科学理论或和工程实践上做出重要贡献。为培养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倡导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作为导师科研项目成员,承担科研任务。

1.针对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围绕培养目标,开设一定门数的特色交叉课程。通过课堂授课、专题研讨和文献阅读等方式开展专业理论的学习,重视学科基础理论教育的整体性和科学性,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拓展个人的研究视野和学术思想。在课程开展过程中融入思政元素,强化育人;坚持教师重点讲授与博士研究生自学、专题讨论和专题作业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积极引导、研究生独立学习的主动性。

2.在科研方面:围绕培养方向,基于导师或研究团队研究领域,在开展文献查阅和综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理论机制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等工作,并注重探索环境保护领域的复杂环境工程问题,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3.在教育质量保障方面:坚持导师负责制与学科把关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科的整体优势和导师的学术专长。

4.在研究生管理方面:实行校研究生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学科组、导师四级管理体制。导师负责学生思想、业务素质及学术研究的全面培养,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术研究情况。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一)课程体系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选修课,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学术创新2学分。全部课程一般应在第1学期修完。

1.学位课

学位课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类和外语类课程,主要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以及学术论文外文写作、国际会议交流等能力,共4学分;学科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课程主要是指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专业课程,是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学科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类、外语类和数学类课程。学科选修课程是按照学科研究方向设置,以体现研究特色和学术专长的专业课程;通过学科选修课程的学习,使研究生在本学科的某些领域掌握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

(二)课程设置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见附表,供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使用。

(三)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科前沿专题讲座1学分和学术创新2学分。环境学科前沿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学术创新要求见附表备注。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目的和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研究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使研究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专业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

学位论文工作应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论文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应在学术上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其研究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应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等是学位论文阶段的必要环节。

2.选题和开题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拟定,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在博士研究生入学第2学期内确定,并在导师所在教研室或扩大范围的专家会议上,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开题条件等做出论证,经专家评议并通过。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3.论文撰写与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应认真对待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应饱满,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基本要求》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论文进行过程中,博士研究生应按计划定期在学院(或学科团队)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论文阶段报告,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尽可能将阶段性成果写成学术论文发表。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学校有关规定。

4.论文要求和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经研究生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需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博士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形成答辩稿。在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博士研究生应根据论文评审、答辩中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正式的博士学位论文,并提交学院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七、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形成一定数量的反映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和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2021版)。

附表: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附表:市政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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