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秦岭水源地水质陕西省野外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仪器的规范使用,保证实验人员及仪器安全,提高仪器使用效率,所有使用野外站仪器进行观测、实验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1 仪器使用规章
第1条严格遵守仪器使用流程:学习仪器—填交申请—接受考核—通过考核—网上预约—检查仪器状况,刷卡上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开机登记—开机测定—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结束时间登记,刷卡下机—在线录入电子版开关机时间。
已经通过考核的仪器使用流程从网上预约开始。十万元以上仪器需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十万元以下仪器无需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
第2条网上预约:使用仪器前一天网上预约仪器。周末使用仪器需要周四预约,用几天提交几次申请,假期使用仪器依照放假通知预约使用。
第3条使用登记:安装刷卡机的仪器必须刷卡上下机,否则会自动进入黑名单。下机后及登记机时。
第4条取消预约:如果已经预约但是因为样品问题不能按预约日期使用仪器的,请在预约开机时间之前自行取消,否则会因占用资源自动进入黑名单。
第5条使用大型测试仪器的人员必须提前学习仪器原理、仪器操作、注意事项和实验室规章制度,填写大型仪器使用申请表并经野外站负责人签字认可,于使用前1周交给管理人员申请考核。通过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考核后,方可操作使用所申请仪器。未通过资格考核人员不得在实验室独立使用仪器。
第6条寒暑假放假前两周不接收提交的仪器申请表。且临近节假日通过考核的使用人不允许在节假日期间单独使用所申请仪器。
第7条质谱类大型仪器、X射线衍射仪、冷冻切片机等不能频繁开关机的设备实行提前预约使用制度,使用者提前向管理员预约,集中测定。
第8条导师负责保证使用仪器的人员能够正确操作所用仪器,原则上本科生不能作为仪器分析担当者。
第9条通过考核的人员有义务向其他人员认真传授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在仪器申请书上签字。
第10条 开机前打扫仪器、桌面卫生,避免灰尘飞扬;测完样品后整理仪器及台面,确保实验室整洁。
第11条 实验结束倾倒废液,带走所有带入测试样品、溶剂及其它物品。严禁将样品、试剂及个人物品留在分析平台,尤其不可以将样品试剂存放在实验台的柜子或抽屉里!
1.2 实验室安全须知
第12条 进出分析室随手关门(避免陌生人进入),禁止将门锁反锁钮锁上(以免撞坏门锁,避免陌生人进入)。正常情况下分析室的门窗应是关闭状态,一般不得敞开门窗。
第13条 必须学习不同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清楚知道分析室内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明确实验室内电源总开关的位置。
第14条 清楚知道排气扇开关的具体位置,实验室内如有异味应及时打开排气扇至气味消失后关闭排气扇。
第15条 凡是进出实验室的人员,禁止用戴着手套的手接触公共设施(如门把手、电脑开关、键盘、鼠标,以及风机和灯的开关等),如果接触了要用稀释后的乙醇及时擦洗;另外,带入分析室的测试样品及用具必须放入托盘内带入,用毕及时用托盘带出。
第16条 进入实验室后,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未通过考核的仪器。
第17条 测定过程中,仪器、气体、实验室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如电线因老化散发焦味、冒烟、出现明火、爆炸等)要及时通报给管理人员;首先保证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果有可能尽量采取一些力所能及的应急措施。
第18条 使用仪器过程中仪器出现任何异常状况除了在维护记录文件中记录外,必须第一时间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应情况。
第19条 晚上和节假日,实验完毕离开分析室时,只要室内没有其他人员,不管是否有其它分析仪器在运转,都必须关闭空调、排风扇和照明灯方可离开。
第20条 实验数据使用光盘刻录拷贝,严禁使用U盘。一经发现使用U盘将取消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资格。
第21条 试剂要按不同类型及不同储存方式分类储存;使用过的试剂要及时放回原处;禁止将试剂随意摆放。认真学习管制类药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流程,做好双人双锁管理,取用登记。
第22条 按照要求收集处置实验固体和液体废弃物。认真学习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分类及处理办法。
第23条 明确实验室液体废弃物的分类及收集位置。不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废酸性溶液或碱性溶液,需要中和至中性、隔出沉淀后排入下水道。
第24条 清楚自己实验过程使用的各种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不能混合收集的废液应该贴好标签,单独收集并及时联系野外站管理人员做好登记。
1.3 处罚
第25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初犯者通报所在单位,并告知导师,当事人按格式填写检讨书。多次违反者不再准许使用野外站仪器。需要重新获得使用野外站仪器的人员,须经野外站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