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守则及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进入实验区域前须全面了解实验场所功能区划分、危化品管理细则及仪器使用规程,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以便顺利开展实验工作。
第一条:到实验室开展工作,需提前向秦岭站管理人员申请、备案。进入实验室时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
第二条:专业仪器原则上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其它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征得仪器保管人员的同意,使用完毕须如实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三条:爱护实验室设备,使用专用实验仪器者应按照实验室实验仪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和更改机器设备;不可乱动他人的实验物品,以免给他人工作带来影响。
第四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验仪器,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按仪器现有价格赔偿。如违反本章规定导致科研事故的发生,事故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自觉清理实验遗留杂物,妥善处理实验垃圾,严禁随意倾倒。
第六条: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将与本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不得私自将本实验的实验仪器设备让外单位人员使用。
第七条:离开实验室时要随手关门,最后一个离开房间者应负责关灯,关窗和锁门,以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的钥匙请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或私配钥匙。长期离开实验室时应把所使用的钥匙主动交回。
第九条:执行卫生值日制度,按时清扫实验室、楼道,每人应自觉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积极参加打扫卫生,保持整洁、清洁的实验环境;
第十条:仪器保管人员应对该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必须具有相关知识和技能,并且本着负责的态度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一旦有故障应设法给予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汇报,并请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功能。
注意:凡在本实验室做实验的老师和学生均应发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尊重、互相谦让,使大家的实验工作均可顺利进行;凡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以及影响实验室安全及造成损失者,不得在本实验室做实验并追究其责任。